2021年省工傷賠償所用職工月平均工資數額出爐
2024-11-12 14:17:20未知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guān)于印發(fā)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shí)施辦法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20〕14號)【鏈接: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shí)施辦法(云人社發(fā)〔2020〕14號)】相關(guān)規定,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廳發(fā)布通知,確定了我省2020年度核定工傷保險待遇使用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和城鎮居民日均消費支出額標準。
解讀:全省各地州低于低于7215元的地區,統一使用7215元為基數計發(fā);高于7215元的地區,仍用該地區使用的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fā),如昆明仍沿用7838.6元。
一、核定工傷保險相關(guān)待遇的2019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7215元,城鎮居民日人均消費支出額為64.26元/日。二、從2020年10月1日起,計發(fā)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等待遇項目所用的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原計發(fā)工傷保險相關(guān)待遇所用的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7215元的地區,統一使用7215元為基數計發(fā);原用于計發(fā)工傷保險相關(guān)待遇所用的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7215元的地區,仍用該地區使用的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fā),此后該地區計發(fā)工傷保險待遇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暫不作調整,直至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guò)或與該地區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持平后,以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fā)基數。三、從2020年10月1日起,全省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統一以2019年全省城鎮居民日人均消費支出額的40%計算,計算結果四舍五入取整數為26元,由省社會(huì )保險局統一維護。四、每年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城鎮居民日人均消費支出額,由省人力資源社會(huì )保障廳根據省統計部門(mén)提供的數據適時(shí)調整。
來(lái)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廳、省人民政府網(wǎng)